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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召开第八期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浏览次数:3336 发布时间:2018-10-09

  2018年8月29日上午,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学军主持召开第八期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文明办《关于印发赤峰市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嘎查村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局《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按上级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同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汪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署名文章、《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第七章《党的纪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十二章《开启强军兴军新征程》和第十三章《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对应内容。

  会议指出,市级文明单位与嘎查村结对共建开展助力扶贫脱贫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政治任务。共建活动主要围绕“教育、环境、服务、文化、扶贫济困”五方面开展。要尽快与共建村取得联系,既要详细了解共建村实际困难需求,还要从公交企业实际出发,共同研究、商议共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签订共建协议,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助力乡村繁荣发展。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按市局机关党委关于严格党的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安排,组织各支部按方案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要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支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把制度抓严抓实了,才能使每个支部都“严”起来,每个党员都“严”起来,从而实现党的组织制度“全面严”起来。

  会议强调,按照市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意识形态以“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同志们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重点抓好分管部门、联系点支部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和责任意识,强化公交门户网站、印刷品、宣传展板、公益广告、“两微一端”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加大公交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弘扬公交正气、传播正能量,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十项清单任务。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我们要继续传承马克思主义,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自觉践行总书记提出的“更加自觉、更加刻苦”和“深入学、持久学、刻苦学”要求,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围绕公司党委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宗旨,把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公交新时代蓬勃发展的强大动力,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再创公交发展新篇章。(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