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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召开第7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浏览次数:3457 发布时间:2019-08-14

  7月30日下午,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学军主持召开2019年第7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审议批准预备党员八分公司闫祯松同志按期转正,会议传达了市局纪检组《关于印发驻局纪检监察组2019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市国资委《关于举办赤峰市国资委系统庆祝建国70周年首届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赤国资办字〔2019〕94号)文件精神,对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工作事宜作安排部署,会议同时总结通报了总公司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按照市局纪检组工作要求,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共15项具体内容,公司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主管部门重大工作安排部署执行情况;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及党内法规、意识形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抓好公交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和整治“四官”问题阶段性工作任务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调查力度,全面梳理纪检监察及信访案件,做好复查复核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要积极参加国资委举办的庆祝建国70周年首届文艺汇演,同时要组织开展好总公司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职工技能运动会等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公交人积极向上的精气神和良好风采。

  会议指出,上半年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树牢和践行“四个意识”,坚持筑牢思想理论基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始终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思想理论建设,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以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刊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专刊》,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公交实际,及时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提出措施要求。不断加强公交门户网站、内部专刊、微信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宣传、网络阵地可管可控。开展阶段性“学雷锋”主题活动和年度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巩固文明服务“流动红旗车组”竞赛活动成果,加大先进典型的挖掘、培树和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公交职工向身边榜样学习,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工作氛围,以点带面,传播公交正能量,树立新时代公交良好社会形象。

  会议强调,下半年,总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思想及上级领导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开展好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摸排疏导,做好针对性谈心谈话,抓好思想教育,提高舆论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二是抓好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深化思想工作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担当尽责,抓好阵地管理。三是要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好文艺汇演、党建+公交岗位知识竞赛、技能比武、趣味比赛等党建及群众性文体活动。继续加大公交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力度,抓好新时代公交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会议同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17讲、18讲、19讲对应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7月15日至16日赴内蒙古考察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还对新城区办公楼供热、给排水官网改造、IC卡中心改造、场站防水、危房改造等施工项目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总公司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两办主任、工会副主席参加会议。(党办)